开封优路教育

185-3873-1559

建筑施工: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施工的一般规定

编辑:开封优路教育时间:2022-08-26

8.1一般规定8.1.1配筋砌体工程除应满足本章要求外,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、6章的规定。

8.1.2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,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,将模板内的落地灰、砖渣和其他杂物清理干净,并在结合面处注入适量与构造柱混凝土相同的去石水泥砂浆。振捣时,应避免触碰墙体,严禁通过墙体传震。

8.1.3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50d,且其水平或垂直弯折段的长度不宜小于20d和150mm;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5d.

8.1.4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,应采用专用的小砌块砌筑砂浆和专用的小砌块灌孔混凝土。


上一篇:建筑施工:直螺纹加工质量检验方法

下一篇:建筑施工: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施工要点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85-3873-1559
  • 咨询老师:杨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85-3873-1559
返回顶部